元月一日發放94年上半年退休俸金
(本報訊)國軍退除役官兵支領退休俸金(含贍養金、生活補助費及大陸半俸)人員,九十四年元月至六月份俸金因九十四年度軍公教待遇調整案尚未奉行政院核定,本期俸金仍按九十三年度給與標準於九十四年元月一日起發放,至於待遇調整後差額,俟行政院核定後,將另行補發,相關領俸程序如下:
◎已在郵局開立「退休俸金存款」帳戶者:退休俸金存款帳戶如屬通儲帳戶者,各連線郵局均可受理領俸官兵驗證登簿支領退休俸金作業,領俸人員收到「俸金發放通知單」後,請於九十四年五月十五日前,攜帶通知單、俸金支領憑證、國民身分證、印鑑章及通儲帳戶之儲金簿前往各地區連線郵局辦理驗證登簿。
◎未在郵局開立「退休俸金存款」帳戶者:由國防部各地區財務單位寄發通知單,按通知日期,攜帶通知單上所述應具備之證件前往指定地點領俸。
發放作業如有疑義請致函台北市郵政第九○五三○號信箱,或電洽:02-23883810、23883811。(點閱次數:1391)